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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大型重点水库行政检查结果公示


来源:公共服务处  作者:局办公室  时间:2023年06月27日  阅读次数:打印】【关闭

2023年3月14日省地震局、省水利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云南省大型水库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行政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6月15日,省地震局、省水利厅、省能源局及相关州(市)地震、水利、能源等部门组织成工作组完成了全省24座重点水库行政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2023年6月27日至7月3日)。

一、检查内容

(一)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

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是否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的设备;是否擅自中止或者终止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地震监测设施运行;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的运行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是否按规定报送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

(二)防震设防情况

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进行抗震设防。

(三)地震应急准备情况

是否按照《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 检查情况

    1.乌东德电站水库

检查工作组

省地震局、省水利厅、省能源局、昆明市防震减灾局、禄劝县防震减灾局相关执法人员和专家。

检查时间

2023522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的设备;无擅自中止或者终止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地震监测设施运行;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已提交纸质备案资料,需按新规定在电子政务网进行备案;尚未健全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报送机制。

2.防震设防情况:乌东德水电站基本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抗震设防标准符合NB35047-2015《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预案已向国家能监办备案。

整改意见

1.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方案、竣工报告、验收意见等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报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2.地震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备案(可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报备)。

3.加强沟通,推进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传送和汇交到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2.白鹤滩电站水库

检查工作组

昭通市防震减灾局、巧家县防震减灾局相关执法人员和专家。

检查时间

202367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的设备;无擅自中止或者终止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地震监测设施运行;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已提交纸质备案资料,需按新规定在电子政务网进行备案;尚未健全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报送机制。

2.防震设防情况:白鹤滩水电站基本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抗震设防标准符合NB35047-2015《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已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预案已向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及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整改意见

1.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方案、竣工报告、验收意见等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报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2.地震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备案(可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报备)。地震应急预案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演练。

3.加强沟通,推进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传送和汇交到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3.溪洛渡电站水库

检查工作组

省地震局、昭通市防震减灾局、永善县防震减灾局、昭通地震监测中心站相关执法人员和专家。

检查时间

202366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的设备;无擅自中止或者终止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地震监测设施运行;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已提交纸质备案资料,需按新规定在电子政务网进行备案;尚未健全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报送机制。

2.防震设防情况:溪洛渡水电站基本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抗震设防标准符合NB35047-2015《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2022年8月进行桌面应急演练推演。

整改意见

1.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方案、竣工报告、验收意见等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报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2.地震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备案(可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报备)。地震应急预案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演练。

3.加强沟通,推进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传送和汇交到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4.龙江水库

检查工作组

省地震局、省水利厅、省能源局、德宏州防震减灾局、芒市防震减灾局相关执法人员和专家。

检查时间

2023529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1)强震动设施于2010年建设共布置12个测点,1个强震中心,部分强震设备存在老化问题,数据记录不正常;(2)未建设水库地震监测专用台网。

2.防震设防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进行抗震设防,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项报告,并通过评审。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制定《地震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整改意见

1.强震动设施部分强震设备存在老化问题,数据记录不正常,建议逐步更换为符合行业标准的强震动监测设备,完善强震设施备案。

2.按照现行法规规定,应对水电站及周边的地震活动趋势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应建设水库地震监测专用台网。

3.地震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备案(可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报备)。地震应急纳入常态化演练内容,并根据演练效果完善预案。

5.德泽水库

检查工作组

曲靖市地震局、曲靖市水务局、沾益区地震局、沾益区水务局相关执法人员和专家。

检查时间

2023530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未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水库2008年批复建设);已设置地震动监测设施(强震监测仪4套);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的设备;地震强震监测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水库强震监测数据和资料自用,未报地震部门。

2.防震设防情况:德泽水库坝址区基本烈度8度,考虑大坝为1级建筑物,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按规范规定大坝的设计烈度提高到9度,大坝地表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417g,坝址基岩地震动参数为0.380g。枢纽区其它主要建筑物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地表地震加速度代表值取基准期50年超越概率1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19g,基岩地震动参数为0.168g。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已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整改意见

1.按照《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云南省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等现行法规规定,应对水电站及周边的地震活动趋势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应建设水库地震监测专用台网。

2.加强沟通,推进水库强震动监测数据传送和汇交到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6.马堵山水库

检查工作组

红河州地震局、个旧市地震局相关执法人员和专家。

检查时间

2023530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按2021年省地震局检查整改意见,对有故障强震仪器进行了检修维修或设备更换(对3台GDQJ-II型固态地震动强度记录仪进行了检修维修,新购置2台GL-PA4型强震动加速度仪),开展水电站及周边的地震活动趋势评估,形成了《马堵山水电站及周边地震活动趋势评估报告》;水电站未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水电站没有擅自中止或终止水库强震动监测设施运行;水库强震动监测数据和资料由公司保存,但没有报送地震部门。

2.防震设防情况:水库大坝已开展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场地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电站抗震设防烈度7度,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已编制水库地震应急预案,每年开展1次演练;未按照《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要求,将预案报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整改意见

1.按照《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云南省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等现行法规规定,根据《马堵山水电站及周边地震活动趋势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应建设水库地震监测专用台网。

2.应尽快更换剩余的6台强震仪,并加强仪器运维管理,确保运行质量。

3.地震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备案(可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报备)。

4.应急演练要进一步常态化,并根据演练效果不断完善预案。

7.马鹿塘电站水库

检查工作组

文山州地震局相关执法人员和专家。

检查时间

202366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水电站大坝强震仪改造施工项目已经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同意,目前正在以公司询价方式采购,计划于2023年9月完成项目建设;马鹿塘水电站于2009年建成,未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根据《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正在推进马鹿塘水电站区域地震活动趋势评估服务项目,计划于2023年9月完成。

2.防震设防情况:当地基本烈度为6度,设计烈度为6度,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2023年4月20日修订了防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但未按照《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34条规定报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2023年5月19日举行了防地震灾害预案演练。

整改意见

1.根据《水工建筑物强震动安全监测规范》和《地震监测管理条例》《云南省地震监测管理规定》,按计划完成水电站大坝强震动监测设施建设。

2.按计划加快推进电站及周边的地震活动趋势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应建设水库地震监测专用台网。

3.地震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备案(可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报备)。

4.按照《云南省盘龙江马鹿塘水电站二期工程防震抗震研究设计复核报告》评审意见,加强地震监测,并纳入地震应急预警范畴。

8.龙马电站水库

检查工作组

普洱市地震局、普洱市发改委、墨江县发改局、墨江县工信局、墨江县应急局相关执法人员和省震灾中心专家。

检查时间

2023420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1)龙马水电站位于普洱市墨江县(左岸)和江城县(右岸)的界河把边江河段上,坝址位于右岸支流勐野江汇合口下游约7.5km至左岸旧家箐以上的河段上,工程规模为大(2)型,其枢纽工程等别为II等。(2)2022年检查整改意见为:未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不符合《地震监测管理条例》中有关“坝高100米以上、库容5亿立方米以上,且可能诱发5级以上地震的水库”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的要求。本次检查情况:2022年11月29日,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向省地震局上报了整改情况报告,建议暂缓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目前正在对是否应当补充建设水库专用地震监测台网进行评估。(3)场地基本地震烈度为7度,设计烈度为7度,符合抗震设防要求。(4)已按2022年的检查整改意见设置4台强震动监测设施,本次检查发现4台仪器均存在故障,正在维修中,不符合《云南省地震监测管理规定》的要求。(5)已编制地震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地震应急预案已备案。

2.防震设防情况:场地基本地震烈度为7度,设防烈度为7度,工程区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符合抗震设防要求。于2003年6月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2011年11月进行抗震设防设计复核。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2019年12月20日编制印发《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含地震应急预案),于2023年3月25日修编,4月1日起实施。2023年4月7日组织开展了预案的学习和演练。

整改意见

1.尽快完成水库地震专用监测台网建设的评估工作,并报告省、市地震局。

2.按计划于2023年6月底完成已有4台强震动监测设施恢复运行工作,并报省、市地震局备案。

9.三江口电站水库

检查工作组

普洱市地震局、普洱市发改委、墨江县发改局、墨江县工信局、墨江县应急局相关执法人员和省震灾中心专家。

检查时间

2023420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1)三江口水电站位于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泗南江镇附近。电站坝址位于泗南江-阿墨江汇口以上约0.7km的阿墨江河段上,电站厂房位于距离两江交汇口0.5km的泗南江河段右岸。(2)三江口水电站枢纽工程为三等中型工程,大坝、泄洪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3)场地基本地震烈度为7度,设计烈度为7度,符合抗震设防要求。(4)三江口水电站大坝强震监测系统共安装2套强震监测设施,运行正常。(5)已编制地震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正在备案,2022年已开展演练,2023年计划于5月开展。

2.防震设防情况:场地基本地震烈度为7度,设防烈度为7度,50年超越概率为10%的基岩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1g,符合抗震设防要求。于2010年1月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2010年8月进行抗震防震设计复核。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2020年5月编制印发《国电云南阿墨江发电有限公司地震灾害事故应急预案》,计划5月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整改意见

1.强化对地震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

2.将强震动监测设施竣工及验收报告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报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3.加强沟通,推进水库强震动监测数据传送和汇交到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10.糯扎渡电站水库

检查工作组

普洱市地震局、普洱市发改委相关执法人员和省震灾中心专家。

检查时间

2023418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1)糯扎渡水电站位于思茅区与澜沧县交界处的澜沧江下游干流上,工程规模为一等大(1)型。场地基本地震烈度为7度,设计烈度为8度,大坝设防烈度为9度,符合抗震设防要求。(2)设置水电站大坝强震动监测设施10台,符合《地震监测管理条例》《水工建筑强震动安全监测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3)糯扎渡水库台网监测系统由新城、糯扎渡、那澜、弯手寨、干坝、邦东、倮练、文东、麻栗坪、黄草岭、和平和忙糯12个测震台站构成子台监测系统。信号传输和数据处理系统由1个子台信号汇集中心、1个地震台网监测中心构成,监测台网数据产出正常,运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4)水库地震监测专用台网竣工报告及验收意见已备案。(5)已编制地震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地震应急预案已备案。

2.防震设防情况:场地基本地震烈度为7度,设计烈度为8度,大坝设防烈度为9度,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已编制地震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地震应急预案已备案。

整改意见

11.景洪电站水库

检查工作组

西双版纳州地震局、州水利局、州发改委、景洪市地震局、市人防办、市水务局、勐海县地震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相关执法人员和专家。

检查时间

2023424-25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2)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的设备。(3)无擅自中止或者终止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地震监测设施运行。(4)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5)水库地震监测台网部分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景洪电厂在系统建设期间,已完成相关备案工作,新建设的新勐养台未完成备案(新勐养台通过完工验收,目前为试运行期)。(6)按规定报送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

2.防震设防情况:该项目澜沧江景洪水电站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于1994年11月完成,该报告由国家地震局审批,认定为景洪电站坝址区地震基本烈度定为7度,坝址区50年超越概率10%和5%及10年超越概率2%的地震烈度和基岩水平加速度值结果。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1)完成情况:已编制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地震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编制时间为2016年11月。2023年3月开展景洪电厂水库防汛抢险(地震)应急演练。(2)存在问题:地震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内容有待完善;地震应急演练方案与地震应急预案地震演练方案未紧密衔接,地震应急演练方案缺清点人数环节。

整改意见

1.尽快完成新勐养台备案工作。

2.尽快修订地震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完善相关内容。根据修订后的地震应急预案编制疏散演练并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12.鲁地拉电站水库

检查工作组

大理州地震局、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大理中心相关执法人员和专家。

检查时间

2023411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2)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的设备。(3)无擅自中止或者终止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地震监测设施运行情况。(4)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5)水库测震台网按规定进行备案,强震动监测台网未按要求备案;(6)按规定报送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

2.防震设防情况:本地基本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水库电站主要建筑物按甲类9度设防,开展了地震安全性评价。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整改意见

1.强震动监测台网未按要求进行分析处理和运用,建议按相关规范开展数据分析运用。

2.强震动监测台网竣工报告及验收意见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报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3. 每年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13.功果桥电站水库

检查工作组

大理州地震局、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大理中心相关执法人员和专家。

检查时间

2023414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

(2)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的设备。(3)无擅自中止或者终止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地震监测设施运行情况。(4)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5)水库测震台网和强震动台网按规定进行了备案。(6)按规定报送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

2.防震设防情况:本地基本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水库电站主要建筑物按乙类7度设防,开展了地震安全性评价。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整改意见

1. 加强强震动监测台网的数据分析及运用。

2. 强震动监测台网竣工报告及验收意见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报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3. 每年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14.苗尾电站水库

检查工作组

大理州地震局、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大理中心相关执法人员和专家。

检查时间

2023414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2)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的设备。(3)无擅自中止或者终止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地震监测设施运行情况。(4)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5)水库测震台网和强震动台网按规定进行了备案。(6)按规定报送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

2.防震设防情况:本地基本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水库电站主要建筑物按甲类8度设防,开展了地震安全性评价。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整改意见

1. 加强强震动监测台网的数据分析及运用。

2. 强震动监测台网竣工报告及验收意见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报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3. 每年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15.龙开口电站水库

检查工作组

大理州地震局、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大理中心相关执法人员和专家。

检查时间

2023412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2)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的设备。(3)无擅自中止或者终止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地震监测设施运行情况。(4)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5)水库测震台网和强震动台网按规定进行了备案。(6)按规定报送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

2.防震设防情况:本地基本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水库电站主要建筑物按甲类9度设防,开展了地震安全性评价。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有综合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但未制定地震专项应急预案。

整改意见

1. 强震动监测台网竣工报告及验收意见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报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2. 制定地震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16.梨园电站水库

检查工作组

丽江市地震局、丽江市发改委、古城区地震局相关执法人员和省震灾中心专家。

检查时间

2023614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2)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的设备。(3)无擅自中止或者终止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地震监测设施运行。(4)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5)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已提交纸质备案资料,需按规定在电子政务网上备案。(6)已健全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报送机制。

2.防震设防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进行抗震设防。按8度设防,设防类别为甲类。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2022年已开展过应急演练,2023年暂未开展演练。

整改意见

1.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方案、竣工报告、验收意见等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报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2.地震应急预案已制定,内容需要加强完善并及时修订。需按计划开展应急演练。

17.阿海电站水库

检查工作组

丽江市地震局、丽江市发改委、古城区地震局相关执法人员和省震灾中心专家。

检查时间

2023615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2)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的设备。(3)不存在擅自中止或者终止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地震监测设施运行。(4)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5)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已按要求进行备案。(6)已按规定报送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

2.防震设防情况:阿海电站基本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抗震设防标准符合NB35047-2015《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已编制地震应急预案,2023年3月进行桌面应急推演。

整改意见

1.建议在桌面推演的基础上开展实地应急演练工作。

18.金安桥电站水库

检查工作组

丽江市地震局、古城区地震局、玉龙县地震局相关执法人员和省震灾中心专家。

检查时间

2023615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2)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的设备。(3)无擅自中止或者终止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地震监测设施运行。(4)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5)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按规定进行备案。(6)按规定报送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

2.防震设防情况: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进行抗震设防。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已编制地震应急预案,2023年5月26日已开展演练。

整改意见

1.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方案、竣工报告、验收意见等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报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2.地震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备案(可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报备)。

19.黄登电站水库

检查工作组

怒江州地震局、兰坪县地震局、兰坪县水务局相关执法人员和专家。

检查时间

2023524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1)根据《水库地震监测技术要求》,黄登电站水库达到“应建设水库地震台网”的标准,于2017年6月建成由8个固定台站组成的水库地震台网。(2)按要求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的设备。(3)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正常运行。(4)黄登电站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5)黄登电站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已按规定进行备案。(6)黄登电站水库地震监测数据自动传到省局。

2.防震设防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在本地基本烈度的基础上,重大工程项目烈度增加1度标准设计,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按照《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应急部门备案,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演练。

整改意见

1.持续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适时完善应急预案。

20.大华侨电站水库

检查工作组

怒江州地震局、兰坪县地震局、兰坪县水务局相关执法人员和专家。

检查时间

2023524

检查情况

  • 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根据《水库地震监测技术要求》中“应建设水库地震台网”的标准。大华侨水电站未达到建设水库地震台网标准,未建设水库地震台网。

2.防震设防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在本地基本烈度的基础上,重大工程项目烈度增加1度标准设计,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按照《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应急部门备案,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演练。

整改意见

持续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适时完善应急预案。

21.小湾电站水库

检查工作组

临沧市地震局、临沧市地震监测中心站、临沧市发改委、凤庆县地震局相关执法人员和省震灾中心专家。

检查时间

202361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1)建有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地震监测台网运行情况正常。(2)没有对水库地震监测数据资料共享和备案。(3)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未备案。

2.防震设防情况:小湾水电站坝区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大坝枢纽工程设防烈度为8度,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编制有地震应急预案,并完成上半年应急演练;地震应急预案未到应急、地震部门备案。

整改意见

1.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方案、竣工报告、验收意见等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报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2.地震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备案(可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报备)。

3.加强沟通,推进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传送和汇交到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22.漫湾电站水库

检查工作组

临沧市地震局、临沧市发改委、云县地震局相关执法人员和省震灾中心专家。

检查时间

202362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1)漫湾电站水库建有地震监测台网,地震监测台网运行情况正常。(2)水库地震监测数据资料未共享和备案。(3)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未备案。

2.防震设防情况: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工程大坝按照8度设防,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编制有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完成2023年上半年地震应急演练。

整改意见

1.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方案、竣工报告、验收意见等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报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2.地震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备案(可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报备)。

3.加强沟通,推进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传送和汇交到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4.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限期完成抗震安全性复核工作。

23.大朝山电站水库

检查工作组

临沧市地震局、临沧市发改委、云县地震局相关执法人员和省震灾中心专家。

检查时间

202363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1)建有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台网,台网运行情况正常。(2)没有开展备案及数据共享。

2.防震设防情况:没有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编制有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完成2023年上半年地震应急演练。

整改意见

1.补充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2.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方案、竣工报告、验收意见等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报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3.地震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备案(可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报备)。

24.大丫口电站水库

检查工作组

临沧市地震局、临沧市地震监测中心站、临沧市水务局、镇康县地震局、镇康县水务局相关执法人员和省震灾中心专家。

检查时间

202367

检查情况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1)大丫口水电站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属于必须建设水库地震测震台网的项目。(2)按照规定已建设强震动观测设施。但强震动观测设施部分存在运行不正常情况,未按要求定期进行设备校准。(3)强震动设施未按规定进行备案。

2.防震设防情况:《云南省镇康县南捧河大丫口水电站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由云南省地震工程研究院完成,于2006年11月1日经云南省地震局批复同意。2009年报告经省地震局复核同意。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已制定地震专项应急预案。

整改意见

1.对观测不正常的强震动观测设施要进行及时维修更新,所有强震动观测设备必须进行校准,确保观测数据的可靠性。

2.水库强震动监测设施建设方案、竣工报告、验收意见等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报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3.地震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备案(可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报备),并进行应急演练。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省地震局公共服务处(法规处),联系电话:0871-65747796。

                                                       云南省地震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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