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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拟验收云南地震安全工程(一期)―大震应对与处置能力强化建设项目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年11月20日  阅读次数:打印】【关闭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拟验收云南地震安全工程(一期)―大震应对与处置能力强化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对云南地震安全工程(一期)―大震应对与处置能力强化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地震安全工程(一期)―大震应对与处置能力强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省地震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昆明市盘龙区云南省地震局黑龙潭工作区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云南中皇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41205.09m2,总建筑面积13250.9m2,建设内容为1栋2层实验楼、1栋4层综合楼,配套建设配电房、水泵房、中水处理站等设施。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污染因子

环保对策措施

废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中水处理站处理。中水出水全部用于绿化。经监测,项目废水中水站外排废水达到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和GB18918—201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标准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办公及产生的生活噪声,车辆停放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供水泵、风机、配电房、电梯和中水处理设施的设备噪声等。

经监测,试运行期间项目界外噪声监测值达到噪声值达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Ⅰ类标准,即:昼间≤55dB(A) ,夜间≤45dB(A)。

固体废物

抗磨液压油废油桶交由云南中油强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收,处置率100%。

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委托昆明市盘龙区茨坝环卫站进行清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由昆明金联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

  三、公众参与情况

  11月20日在云南防震减灾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四、监测报告(表)放置地点

  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纸质文本)、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8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地震安全工程(一期)―大震应对与处置能力强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Email: hpgsfk @aliyun.com

  电话/传真:0871-64145789     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

  附件:《云南地震安全工程(一期)―大震应对与处置能力强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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